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2-26浏览次数:1021
学院党委主要职责
(一)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或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。
(二)与行政领导一起共同对学院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工作负责。
(三)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,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(四)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,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把保证监督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中去。
(五)加强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以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、领导作风、学风和生活作风为重点,提高领导班子整体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。根据学校党委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,向学校党委提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建议;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、考核;会同行政领导做好学院干部的推荐、选拔、培养、教育、管理;负责辅导员、年级主任、班主任的配备、教育管理;做好政治审查工作。
(六)加强党委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。
1.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,制定党员教育计划,多途径、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,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。健全党内生活制度,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,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。严肃党的纪律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拓宽党内民主渠道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2.抓好党支部的建设,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具体工作的指导。督促党支部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;检查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、决定的情况;认真分析、研究党支部状况,有针对性地指导党支部开展活动;总结和推广先进党支部的工作经验。
3.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和有关规定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,确保新党员质量。督促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
(七)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1.组织好学院师生员工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,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决定。
2.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,紧密结合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,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为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3.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。加强师德建设,开展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经常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,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。
4.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,尤其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。
5.经常了解、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,做群众的知心朋友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。
(八)认真学习、贯彻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民主党派人士、无党派人士和知识分子工作。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士、无党派人士的作用,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,努力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,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(九)关心离退休教职工,配合职能部门一起解决好他们的有关问题和困难。
(十)领导学院的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团组织,保证教职工大会(代表大会)充分发挥自身作用,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任务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。
(十一)领导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(十二)上级党组织和学校赋予的其它职责。
(十三)党委书记是党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主持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。